广西名族特色

广西民族特色 - 回族

广西民族特色 - 回族

  据调查,广西回民中白、马、以、张、何、傅、李诸姓较多。据史料记载,元代至元三 年(公元1337年)波斯人白笃鲁丁自金陵(今南京)来广西任粤西廉访副使,是回民入桂林之始。 自笃鲁丁为元朝官员中外族诗人,在桂林任职多年,后因病返金陵,不久逝世。其孙永龄于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携兄弟永清、永秀,游宦粤西,在桂林落籍。简白笃鲁丁为白姓。 
   马姓进入广西始祖分三支:一支乃马昆岗,河北宛城人,顺治九年入广西,定居临桂旧 村;另支马福肇,四川成都汉府石子地人,系朝廷命官,家道中落,于明万历十年,携眷经 广东入广西,定居桂林,马姓入广西第三支,始于何人,已不可考,唯知其为四川成都府十 字路口人,明朝年间,因触犯官府,被发配而来,定居桂林。 
   以姓原系阿拉伯人以布拉欣之后,唐朝年间进入中国,定居陕西渭南。据桂林东郊回族 坟园古碑记载,来桂林之始祖,名抚宸,字简堂,明时以都指挥同知,征广西浔州庆远“蛮 民”有功,封义宁协戎,定居桂林。后裔简以布拉欣为以姓,繁衍至今。 
   张姓来广西始祖名架尔,系直棣顺天府(今北京)良乡县张飞店人氏,于洪武三十二年, 宦游梧州。永乐九年其孙洪猷,任桂林中卫(待官),后在桂林落籍。何姓祖籍广东南雄珠矶 巷,因香妃之乱,迁至中山小榄。后又迁肇庆府定居。入广西之始祖名德隆,号云溪,武职 出身。康熙年间,曾任福建会来营游府,解甲后经商。康熙五十八年 (公元1719年)入广西 临桂县西关外定居,至今已传八代。 
   傅姓,先世亦系阿拉伯人,唐贞观年间应唐王之求,隋万葛思来中国参预评定“安烈, 于明末清初出任广西提督军门,殉职后,葬于距桂林五十里之滚狮岭,后裔定居临桂旧村。 
   李姓系清朝年间,随杜文秀起义,自云南入广西,后定居桂林。 
   回民何时定居柳州? 据《涑水纪闻》(宋·司马光著)载,宋仁宗时大将狄青,率蕃落骑 兵,从西北到广西,平定以侬智高为首的壮族农民起义,后部份将士留守柳州,其中有回族 人。这段历史,亦载于柳州东门外的鹧鸪台清真寺一石碑上。咸丰七年(公元1857年),太平 军李文茂部与清军激战,清真寺被焚,碑记已不复存。 
   可见,回民进入广西始于宋代,以明、清两代入境最为频繁,其次,入境回民除少部分 为朝廷武官外, 其余多系贫苦劳动人民。 广西回民据一九八二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 为19279人, 占全国回民人口百分之零点二七。其居住特点是大分散,小集中,其中三分之 二分布在桂林、柳州、南宁三市,其余分布在临桂,灵川,永福、平乐、百色、鹿寨、阳朔 等县。 
   解放前广西回族百分之九十从事饮食业、 牛、羊肉业、小商贩等。桂林西门外街的回 民百分之八十靠削竹筷、竹水筒为生。回民中流行着“穆斯林两大行,小买小卖宰牛羊”的 谚语。回民中亦有打零工、肩挑或乞食的,多数生活困难。解放前农村回民除耕田外,还须 兼营一部份运输业、宰牛羊及作小商小贩。纯自耕农和佃农数量很少。 
   回民长期与汉族杂居,其语言文字、经济形态、文化艺术和服装式样与汉族基本相同, 但回民信仰伊斯兰教,受宗教信仲的影晌,而形成本民族的风俗特点。 
   解放前我区有清真寺二十六所。其中桂林市有八所,目前尚存男寺三所、女寺一所。 
   回族婚,丧礼仪悉遵伊斯兰教义,与其他民族有较大差别。 
   婚姻: 回族没有专职媒人,大都是一些热心的老年人充当这一角色,称为“保亲”。 据伊斯兰教传说,谁给七对男女青年撮合,死后可进天堂。因此,当“保亲”在族内被看作 是一种美德。在“保亲”的奔忙下,经双方父母同意便可订亲,一般是男方赠女方玉镯一只 (或金、银戒指一个)、衣服一套。女方还礼,一般是布鞋一对或纸扇一把。接亲前,男方还 要送给女方饼子若干、槟榔八合(每合槟榔十余粒)、然后再由女方分送各亲友。 
   成婚之日要请阿訇念经,族中有威望的乡老作碚,举行证婚仪式,为新婚夫妇祝福,称 为“念配”。 
   回族一般实行族内通婚,女子一般不嫁其他民族,但男子可娶其他民族之女子为妻,风 俗习惯随回族即可,俗称“从教”。近几年来,这种风俗,已有较大变革。 
   此外,回族人民订婚不讲属相,反对占卦。举行婚礼时,新郎、新娘不拜天地,也不互 拜,更不向公婆叩头。 
   丧礼:回民无常(即死亡)后,家中人不嚎啕大哭,保持肃静,先将死者安放客堂中,头 北脚南,仰卧,面部稍向西方或枕东足西亦可,上盖白布一幅,焚檩香以避浊气。不设灵堂 祭奠,不动乐器,不摆筵席。亲友到丧家吊唁,不向死者鞠躬,孝子也不跪伏及迎送宾客。 
   殡礼,回族称赞“者那值”(告别之意)。殡礼前要为死者沐浴,浴后用素净白布擦干, 穿上白布三丈六尺左右剪成之衣服,放入匣罩内。匣罩用木材制成,长二米,高一米,宽一 米,上盖一个拱形上盖,盖上罩一块用红缎子黑绒边的外罩。 
   殡礼在清真寺内举行,时间是中午礼拜后,凡遇丧家举行殡礼,不论死者是否相识,都 要参加。参加的人必须做大、小净 (沐浴) 。行礼时,先将死者尸体放于西南方向,参加殡 礼的人,脱鞋站在草席或纸上,由阿訇主持,为死者祈祷。殡礼后,即出葬。妇女不送葬, 孝子不用人搀扶。回族主张速葬、土葬。入土不用棺木。所挖之墓穴两米长、一米五宽、两 米深,由南向北。葬后四十天或周年须请阿訇念经祈祷。坟呈长方形。